在法制社会里,华人还是要注意影响

虽然条件有所改善,但是华人今后在美国的形象、声誉、和地位,还要靠华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建立及维持。华人在美国的很多所作所为,是与华人的长期利益相抵触的。举个移民的例子。很多大陆来美国进行短期访问的人,或者是偷渡来美国的人,都靠伪造被中国政府迫害的事实骗取美国的庇护。拿到庇护绿卡以后,这些人就群起回国。我们曾经在中文媒体及网站上提到过这个事,说这样公然地干,有损华人形象,而且美国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剥夺这些人的庇护绿卡。互联网对我们的言论,可以说是一片谩骂。

当时,我们是网络“博讯移民论坛”的版主。因为我们发现有些律师竟然发表文章说庇护绿卡可以随意回国,经过事务所内部讨论,我们觉得有必要给大家一个公开的忠告和提醒。在和该律师私下交流后,发现那个律师不愿意自己出来澄清,我们随即发文重申我们的立场。此文好像是捅了马蜂窝,从此以后,我们在博讯移民论坛发任何文章都会遭到谩骂,而且很多是人身攻击。

那时,一个作移民官的律师朋友曾对我说,移民局完全了解这些中国人诈骗到了庇护身份后直接回国,或取道第三国以避免护照上留下大陆的海关进出图章。当我们把该移民官的言论发表出来后,立刻有人说我们完全不内行,而且要我们公开该移民官的姓名。要知道,这些移民官的日子并不那么好过。有个移民官,说他几年期间,每天早上一到移民局,就开始听中国人讲那些编出来的,而且经不起盘问的迫害故事。天天如此,他说他都快疯了,2007年年初,他终于辞职不干了。另一个移民官在讲到这事时,就耸耸肩,自我嘲讽道:“What a way to spend some taxpayer’s money. (真是浪费纳税人钱的好办法。)”她的意思是说美国根本就不应该有庇护办公室。有个移民法官在法庭上对着申请人大叫:“如果你也说四个警察闯进你家,我就真的要疯了。”(这些申请庇护的人互相抄袭申请内容,连闯进他们家警察的人数都不作修改就递上去了。)

这些经验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有些持庇护绿卡的人觉得,有了绿卡就可以回国,因为回美时都得以顺利入境。谁要说回国有问题,就要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快,完全听不进善意的忠告。在美国住久了的人都知道,骗人可以骗一时,岂能骗一世?中国就有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说法。

2007年1月4日,移民局针对受庇护者自愿回原籍的问题发表公告。公告中没有什么新内容,只是讲寻求庇护者自愿回原籍,或者因为那个国家的条件有所改变,或者是这个人的庇护申请是通过诈骗骗来的,无论是哪种情况美国政府都不必再对这个人提供庇护。自从这个公告发布以后,很多这样的绿卡持有人就陆续收到面谈通知。移民局要求他们去说明他们回国的情况。面谈后,几乎清一色的结果就是移民局将这些人的绿卡撤销,将他们的案子转到移民法庭,开始递解程序。

关于移民诈骗,庇护是一个,假结婚是另一个。2006年9月20日,46嵗的Tina Tran向法官认罪。至此,在Julie Tran和Kathy Tran之後,“新婚游戏行动”的主要嫌犯已经全部认罪。这个案子说来话长。起因是三年前,移民局在Laguna Niguel的服务中心发现,一个美国公民以配偶身份为多个外国人申请婚姻绿卡。移民局把这个信息转给了ICE(移民暨海关执法局)。ICE随即展开所谓“新婚游戏行动”。

ICE发现,Julie Tran等付给这些美国公民3,000到5,000元不等,然後这些美国人就去中国或越南和她们的客户进行假结婚、旅游、拍各式各样假惺惺的蜜月照片、伪造大量情书,有时还伪造税表。等有了足够的证据之後,她们就协助这些“夫妻”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到了美国以後,她们进而培训这些“夫妻”如何说谎来对付移民面谈,以骗取绿卡。这整个过程,客户要花费大约60,000元。

ICE发现,Tina Tran等人的婚姻中介生意。慢慢地,靠口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请他们介绍与美国公民结婚、移民。当然,做这个生意要有足够的美国公民来源。介绍所解决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像想像的那么难。当Tina Tran等需要美国公民时,她们就到赌场去转一圈,很容易地就可以找到急需一笔钱的赌徒。这里面,也不乏一些有意以此赚钱的美国公民。例如,美国公民Nancy Bui在2002年和两个中国公民“结婚”,共获得20,000元收入,可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妇。

通过假结婚办绿卡的好处是,大约9个月後,就能拿绿卡,3年以後,就可以成为公民。很多外国人先集资让一个人来美国,然後通过这个人,以亲属移民的方式,一步一步地全家移民。

Tina Tran面临25年徒刑和75万元罚金。此案涉及人数过百,多是中国大陆和越南华人,其中44人已遭起诉。通过他们来美的华人,也被移民局约谈,有的已被拘捕,面临刑事起诉或遣返。

这个案子很有一点代表性。曼哈顿联邦地方法庭2006年6月7日受理了一宗中介公司通过假结婚代客申请绿卡的案子。该中介公司通过假结婚办理过数百张绿卡,已经有30人被逮捕。

的确,多数假结婚的人都获得了美国绿卡,但是假结婚也造成普遍存在的苦楚。2006年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审理的许超凡、许国俊案,就是一个例子。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已遣返)、许国俊挪用银行资金七亿多美元后,和妻子“离婚”,然後让她们来美国假结婚。和她们假结婚的美国人,自然不会是什么良民,更不是省油的灯,据报道,他们的妻子邝婉芳和余英怡在美国都受尽屈辱和磨难,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局逮捕余英怡的理由是涉嫌协助丈夫伪造身份。

想通过走捷径移民美国,经常会落得事倍功半的结局;为此铤而走险,明目张胆地违法,更是下下策。和庇护一样,在美国诈骗,害人害己,而且伤害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讲起伤害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这里再举一个例子。

洛杉矶地区检察官Steve Coolie在2007年1月10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洛杉矶地区检察署调查局,反汽车保险欺诈部,和州保险部联合举行的所谓“店面行动”宣告结束。地区检察署以汽车保险诈骗起诉12家律师事务所(包括孙复平和唐玉恩两名律师, 13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86名当事人)。Coolie说被起诉的人和事只是“冰山一角” 。州保险专员Steve Poizner在记者招待会上介绍,汽车保险诈骗的损失,摊到加州的所有男女老幼身上,每个人要多付500元。Coolie把洛杉矶称为“全世界的欺诈首都“ 。

这些被告的欺诈方式很简单。首先,律师事务所把车祸当事人介绍到诊疗所。然后,诊疗所通过伪造医疗服务文件和加大服务金额等方式,对保险公司进行诈骗。这次店面行动的突破口是一家诊疗所有人告密,然后这个告密人把调查局的一个女便衣侦探介绍到这个诊疗所做经理。这位便衣在这家诊疗所里,记录下了50多万元保险欺诈。

有意思的是这12家律师事务所有些挂的是华人律师牌子,有些挂的是白人律师牌子,而遭起诉的只有两名华人律师(孙复平和唐玉恩) ,白人律师均没有遭到起诉。这13名被起诉的事务所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华人。 12家律师事务所全部位于华人聚居的圣盖博谷。孙复平的事务所在亚凯迪亚 (Arcadia),唐玉恩的事务所在阿罕布拉(Alhambra)。

当Coolie把洛杉矶称为“全世界的欺诈首都”时,为避免种族色彩,没有直接提到华人或亚裔。但就其专抓华人的做法,难免使局外人觉得是华人把洛杉矶变成了欺诈首都。加州一年因为保险欺诈损失达150亿元,店面行动一案只牵涉50多万元。让华人背这个黑锅,实在有些冤枉。而且,检察院只起诉中国律师,而放过了白人律师,这种做法也太蹊跷。

政府把华人当成鸡,杀来给猴子看,的确有不公平的一面。但是,华人社区办理车祸案件邪气压倒正气,恐怕是不争的事实。所谓邪气压倒正气,是指不法事务所通过非法方式处理车祸案件以获得暴利,使得他们可以压低律师费。在美国市场上,办理车祸案件,一般律师得1 / 3的赔偿金,当事人得1 / 3 ,另外1 / 3给医生。当这些非法事务将律师所得降低到正常额度的一半左右时,老老实实的事务所就无法接这类的案子。加上这些律师事务所通过诈骗增加医疗费用,迫使保险公司增加赔款,其结果就是很少数的几个律师事务所破坏了车祸索赔案件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想接车祸案子,就要步这些人的后尘,否则就无法生存。被起诉的律师助理张宁,曾在《华人工商》的封面作过整版广告,翻开封面,孙复平的广告占据整个封二。这次政府专门对付华人社区,恐怕也是想压压这股邪气。

我们在海外的华人都明白,如果一个白人骗人,大家都会觉得这个白人如何如何;但是一个华人骗人,大家就会觉得所有的华人如何如何。人的心理就是这么不公平,一个华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十个华人的正面影响都救不回来。久而久之,就会产生排华的民族情绪。如果不解决,就可能导致问题。这是我们不能不注意的。前些年有些美国人觉得所有华人都是北京派来的间谍,搞到宗毓华在电视新闻里说你家隔壁的那个中国人可能就是间谍,一时满城风雨。自然,在美国,一般的人都不会专门歧视中国人,但是中国人骗人,如果成了气候,那问题就大了。前两年我去加拿大,发现那里的华人开著奔驰车去领政府救济,和那些穷困潦倒的加拿大白人一起排队,那个镜头看起来实在别扭。我在加拿大短短十几天,就好几次听到华人破坏加拿大淳朴民风云云。问题最严重的恐怕还要算俄国和东欧各国,这些国家已经公布了明显针对中国人的措施。仅俄罗斯一国就要通过歧视政策遣返一百万华人。

要讲骗人,就不能不提华人律师事务所骗人的事情。美国有一个笑话,问:“律师(lawyer)和骗子(liar)有什么区别?”答:“拼法不同,一个意思。”在华人社区里,首当其冲骗人的,还不是律师事务所,而是那些挂着某个律师牌子,由非律师操作的所谓“律师所务所”。在“新婚游戏”以后,华人社区里面挂着的花花绿绿的“结婚绿卡办事处”的牌子见不到了。但是,其他形式的假律师事务所还很多。这类事务所实际上很好辨认。在美国,正经律师事务所的名称都是律师的名字,因为他们的品牌就是他们自己。张三律师的事务所叫“张三律师事务所”,李四律师的事务所叫“李四律师事务所”。这些挂牌律师事务所不愿意用律师的名字(因为这样他们换律师的时候比较简单),所以一般都起一个和律师名字不相干的随机名字。虽然有律师事务所起与律师名字无关的名字,但是那是极少数,真的律师一般是用自己名字的。更有甚者,很多事务所用地区性的字眼如“洛杉矶”、“加州”、“美国”、“美利坚”、“全美”、甚至“美洲”等等,好像他们不是一个小小的根本没有律师的冒牌货,而是一个覆盖整个地区、甚至全国、全美洲的大组织。这些人的危害很大。我的一个中国客户,来了洛杉矶,就来我的事务所见我。路上,随便走访了几家这样的事务所。见到我以后,战战兢兢地说,“这是什么地方呀?我去某某律师事务所,说想办绿卡,他们没两句话,就叫我办假结婚。”我就说:“美国的法律以州为基础,他们事务所的名字号称他们可以办全美国的案子,你说你能相信他们吗?”

美国的检察官很多是民选的,所以他们就要使用手中有限的经费,来处理那些对选民影响大的案子。即便他们不是选出来的,很多检察官都想将来转向政治,所以他们对社会影响是相当注意的。因为这些假律师事务所不出移民这个圈子,所以受害者都不能投票,检察院也懒得花钱来处理这个问题,因此对这些人都持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我很少去移民法庭,有一次移民局把我的一个现有的客户给诬告了,我只好去移民法庭出庭。当场见到法官在把这样一个移民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赶出法庭。他说:“我认识这个人。现在满地都是假律师已经够了,我这个法庭里面不能也这样。”当然,检察官关不关心是一回事,如果这些冒牌事务所对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是可以起诉这些冒牌事务所寻求赔偿的。从某个方面来讲,这样做的当事人,是替天行道。也就是说,当检察官觉得这些事情是一边愿打,一边愿挨的时候,如果受损失的当事人不会站出来,那么他们作为检察官又为什么要那么激动?